乌鲁木齐高新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
(1)凡在高新区注册经营并经自治区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被认定之国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之日起,经高新区税务部门审批,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研制的高新技术产品,经国家、自治区科委认定后,技术产品水平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和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或填补自治区空白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区实行增值税先征收后返还的办法。
(3)凡投资于高新区的电力、通信、邮政、公用事业、交通和其他基础设施的新办企业以及在高新区起步区内从事商业、餐效、旅游、宾馆服务等第三产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经高新区税务部门批准,免征营业税三年。
(4)在高新区注册经营的新办企业,凡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从获利年度起,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年。
(5)凡在高新区内的生产性投资项目,除国家限制项目外,适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非生产性投资项目一次牲纳税有困难的,报经项目批准单位同级地税部门批准后,实行分期缴纳的办法。
(6)在高新区新办的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7)高新区所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交易及出租转让等费用免于上交,全留高新区,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的专项资金。
工委 张济 3816553
雷霞 3815869
管委会 徐西华 3821494
阿尔肯 3830885
党工委办公室 李泽光 3840541
管委会办公室 王茹 3840385
产业发展局 齐凤扬 3847701
财政局 张佰顺 3843957
劳动认识社会发展局 张德中 3843970
规划建设局 李安民 3845316
土地房产局 潘政齐 3845988
工商局 王进军 3845318
国税局 杨长谦 3845585
地税局 谢绍华 3845607
公安分局 邵红军 3819122
创业中心 马永革 3819124
高新区房地产价格表
招商区 产业区
房产(平均价) 地产(平均价) 房产 地产
1600元/平方米 评估价:48万/亩(6通一平) 1350元/平方米 评估价:38万/亩
优惠价:35万/亩 优惠价:20-25万/亩
(2)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研制的高新技术产品,经国家、自治区科委认定后,技术产品水平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和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或填补自治区空白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区实行增值税先征收后返还的办法。
(3)凡投资于高新区的电力、通信、邮政、公用事业、交通和其他基础设施的新办企业以及在高新区起步区内从事商业、餐效、旅游、宾馆服务等第三产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经高新区税务部门批准,免征营业税三年。
(4)在高新区注册经营的新办企业,凡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从获利年度起,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年。
(5)凡在高新区内的生产性投资项目,除国家限制项目外,适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非生产性投资项目一次牲纳税有困难的,报经项目批准单位同级地税部门批准后,实行分期缴纳的办法。
(6)在高新区新办的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7)高新区所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交易及出租转让等费用免于上交,全留高新区,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的专项资金。
工委 张济 3816553
雷霞 3815869
管委会 徐西华 3821494
阿尔肯 3830885
党工委办公室 李泽光 3840541
管委会办公室 王茹 3840385
产业发展局 齐凤扬 3847701
财政局 张佰顺 3843957
劳动认识社会发展局 张德中 3843970
规划建设局 李安民 3845316
土地房产局 潘政齐 3845988
工商局 王进军 3845318
国税局 杨长谦 3845585
地税局 谢绍华 3845607
公安分局 邵红军 3819122
创业中心 马永革 3819124
高新区房地产价格表
招商区 产业区
房产(平均价) 地产(平均价) 房产 地产
1600元/平方米 评估价:48万/亩(6通一平) 1350元/平方米 评估价:38万/亩
优惠价:35万/亩 优惠价:20-25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