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批复
市计委:
你委《关于报送〈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请示》(京计高技术字
一、原则同意你委会同市科委、市经委、市统计局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共同编制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由你委负责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制定和实施《规划纲要》是本市贯彻科教兴国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及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全面推进以知识经济为核心的首都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术产业的发展,全面推进以知识经济为核心的首都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领导和组织。
三、《规划纲要》提出的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三个发展阶段和:以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龙头;重点发展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五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首都产业升级进程
四、对于《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和关键项目,要尽快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定项目责任,抓紧开展工作。对《规划纲要》提出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战略措施,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灵活运用、积累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服务和管理机制,促进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