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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关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北京海关成立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督促、检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由北京海关主管副关长和各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关村海关,负责日常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二、中关村海关负责协调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蔚蓝色管委会,提供有进出口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亨受海关优惠名单》,凡列入名单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先通关、查验、放行的优惠待遇。

    三、加快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业务的审批速度,提高工作时效,对科教用品免税每批5万至10万美元的,由属地二级机构负责先行审批,后报关税处审核。

    四、对列入名单的企业,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给予优先办理务案审批的优惠;协助企业创造条件进入A类企业管理,实施电脑联网、驻厂监管等便利措施;在企业分类管理中,高新技术企业没有重大违规情事,一般不列入CD类企业。

    六、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需暂时进出口货物的,采取专门的管理办法给予便利。

    七、对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发展EDI报关。

    八、对高新技术精密产品进出口,在口岸查验确有困难的,可由企业向主管分关戒二级机构提出申请,由分关戒属地二级机构到厂查验。

    九、为便利高新技术企业办理海关手续,实行平时24小时和节假日预约值班制度。

    十、做好海关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对外宣传工作,利用互联网络、举办企业座谈会、新闻媒介等形式,广泛宣传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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