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把推动科技进步,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我省经济在一些领域跨越式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把科学技术作为发展经济的第一推动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工农业技术进步 
1、突破传统产业格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了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和提高市场竞争力,必须抓住机遇,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放在经济发展战略的先导地位。立足我省科技优势,积极发展对未来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在生物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电子与信息、核技术应用等领域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努力扩大规模,使之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在地域上,以兰州、天水、金昌等城市为发展重点。 
2、用高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积极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对现有工业进行大规模、高起点的技术改造。石油化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能源等支柱产业重点要开发多元化产品,降低能耗物耗,重塑产业优势。机械、纺织、食品工业要以新产品开发为中心,增加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在编制“十五”规划时,要结合传统产业改造,制定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指南。 
3、把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建设好企业技术开发中心,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其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拉动作用。到2003年,全省工业增加值中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要达到10%以上。到2010年达到25%以上。 
4、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从整体上提高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创新能力薄弱、科研机构游离于产业之外、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弊端,促使大部分独立科研机构向企业转变,鼓励科技人员分流创办民营科技企业,促进形成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开发体系,促使企业成为科技进步的主体 
5、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逐步建立技术开发机构。要通过兼并、联合科研机构,充实壮大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经认定的企业技术开发机构享受独立科研机构的优惠政策。要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与高校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和产品开发,为企业发展解决技术难题。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技术依托关系。 
6、实施名牌战略。按照“上市一代、贮备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的发展战略,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优先列入“陇货精品”计划,给予扶持。对成效显著的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优先扶持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成效显著的创新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奖励。 
7、对企业高新技术改造实行优惠政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资产重组中被置换出来的土地,经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出让使用权或拍卖,所获收益返还企业;企业转让、租赁闲置设备收入所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留给企业。上述两项资金均专项用于高新技术改造和开发。 
大力推进农业新科技革命,促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 
8、推进农业科技革命,大力开展科教兴农。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重点,在优势学科逐步建立一批省级农业重点实验室和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陆续启动农业智能专家系统、组织快繁、微生物工程、蛋白质工程、胚胎移植等工作。要在动植物品种改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农业生物灾害防治等高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力争在种子工程建设、高新节水技术、中草药繁育、草产业等方面有所突破。 
9、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体系,促进农业新技术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市场化水平。要在继续办好星火技术密集区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区,把区域技术开发示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重点扶持办好20家农业龙头骨干企业。各地县要突出农副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方面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在乡镇企业中培育发展一批龙头企业。 
10、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功能和作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要加强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生产性试验和示范推广工作,逐步引入有偿服务机制,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路子,逐步向科农贸一体化的技术经济实体转变,有条件的要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对农业研究开发、推广服务机构的试验用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予以保护。对农村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四、加快科研机构改革步伐,推进科技和经济的紧密结合 
11、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调整科研机构结构,转换机制。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要向企业转变,从事业法人转变为企业法人,成为科工(农)贸一体化经营的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可进入企业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或与企业相互参股改造成股份制企业。有实力的科研机构,可通过收购、兼并生产企业组建为科技先导型的企业集团。农业类科研机构要优化布局,建设稳固、精干的科研力量,成为开展区域性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和新技术研究的农业研究开发中心。大部分农业类科研机构应围绕农业技术推广和产业化经营的需求,逐步成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介机构,有条件的要发展为科技型企业。公益类科研机构要有步骤地精简和组合,重新进行规划布局,稳住少量能体现甘肃优势和特色的重点机构,促进大多数机构成为区域性或行业性的科技信息、服务、咨询机构。 
12、通过人才分流和制度创新,促使绝大多数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以多种途径进入市场。科学事业费由“养人”改为“办事”,实行经费与任务直接挂钩,科研机构科学事业费主要通过申请承担研究开发任务的方式支付。除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外,1999年先拿出事业费的30%,按照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鼓励改革试
点、加强院所自身能力建设的原则,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到2001年全部改为竞争使用经费。省财政将继续逐年增加科学事业费拨款,每年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原拨款渠道和管理权限不变。 
13、科研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时要努力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可吸收内部职工入股,或吸收法人或个人投资入股、改组成为股份制企业;小型科研机构可以鼓励职工买断国有资产,自主经营。由省科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组成省级科研院所国有资产运作机构,负责相关优惠政策的制定及国有资产的运作。科研机构转制成为科技型企业后,除继续享受科研事业单位的有关优惠政策外,缴纳的所得税在5年内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 
五、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 
14、启动甘肃省技术创新工程。选择确定一批试点单位,挂牌运作,进行提高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试验示范。认真贯彻《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国办发[1999]29号)和《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 
15、民营科技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有生力量,要大力扶持,加快发展。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在政治待遇、项目申请、成果鉴定与奖励、人员出国、技术和产品出口经营权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新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实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创建民营科技园区,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宽松的政策和社会环境。 
16、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使其成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基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兰州市领导,兰州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兰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要落实其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项目审批、新建区房产管理、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开发区缴纳的税收中属于地方的部分,从1999年起,5年内实行先征后返,用于高新技术项目孵化和改善开发区投资环境。高新区要加大对产业的培育力度,每年扶持形成1-2个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17、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为鼓励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比照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即自被认定时起2年内,企业所得税按国家规定的所得税率缴纳后,超过15%的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利用非宜农荒山和滩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免征土地出让金。高新技术企业在基建期间(2年内)免征土地使用费。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所得税除享受免2年、减半征收3年的优惠政策外,政策到期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再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发挥高等院校在科技进步中的生力军作用 
18、高等院校要在已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内,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高等院校所属的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要向科技型企业转变。符合校办企业条件的,经税务部门审核可享受校办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对其在成果转化中取得的收入缴纳的所得税,3年内实行先征后返。要在3-5年中建成10个独立经营的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19、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与各地县、各产业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用3-5年时间,联办5-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孵化基地。转化的科技成果可作为无形资产按企业注册资本的20%仟作价入股。经省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评估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可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
35%,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央在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承担省列科技项目时与省属单位一视同仁。有条件的高校可建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享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 
七、建立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新机制 
20、企业应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年增幅度10%以上的盈利企业,经税务部门审核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税
所得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
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用于高新技术开发的仪器设备,按国家规定免征进口关
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科技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企业不少于1%,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不少于
2%,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依托企业不少于5%,超过5%的部分,可视同利润,列入企业工效
挂钩的考核基数。 
21、全省各级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必须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到2000年各级财政的科技三项费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都要达到1%以上,5个中心城市要达到1.2%以上。改革科技三项费的使用方法,逐步实行项目招标、投标、首席专家制和跟踪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2、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从1999年起,省级用3~4年时间筹集2亿元组成高新技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