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科教兴黔战略的决定
一、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黔发展战略
(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科学技术得到了较快发展,科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愈来愈大的作用,初步具备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能力。但是,从总体来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尚未得到全面落实;多数企业还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低;科技系统结构不合理,力量分散和投入过低,科技实力仍然较弱。这些前进中的困难与问题,严重影响着全省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面对全省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实现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任务,面对国际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严峻挑战和经济发展的激烈市场竞争,大力解放和发展第一生产力,认真解决好全省资源有效利用率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落后,劳动生产率低,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尽快改变贵州落后状况,从而振兴贵州的必然战略选择。为此,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黔战略。
(二)科教兴黔,是指遵循科教兴国的战略决策,在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技进步,增强全省科学技术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省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切实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贵州振兴。
实施科教兴黔战略,是加快贵州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实力的根本措施,是全省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进一步深化和向更高阶段的发展。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使科教兴黔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三)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必须贯彻我国科技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经济和社会发展要以科技进步为主要推动力,科技工作要把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为首要任务,从战略目标、政策、体制、规划、计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等方面搞好科技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坚持以改革作为科技发展的动力,在发展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科技进步,有利于经济社会繁荣的科技新体制;坚持大力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与自主研究开发相结合,大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坚持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合理部署科技系统纵深工作,形成具有本省特点的科技工作体系;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创造性,创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社会环境,建设一支宏大的跨世纪的科技队伍;坚持专业科技工作与群众性科技活动相结合,科技与教育相结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对科学技术的吸纳能力,形成学科学、用科学的群体性热潮。
(四)实施科教兴黔,全面推进科技进步,其目标是:到2000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和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全省主要产业部门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率显著提高,先进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取得重大进展,高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基础性研究有重点地得到发展。稳定、壮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开发的骨干队伍,培养一批跨世纪优秀科技人才。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现在的30%左右提高到40%左右。到2010年,使基本建立的新型科技体制更加巩固、完善,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造就一支适应、满足经济社会和科技自身发展需要的强大科技队伍,农村劳动者和企业职工科学文化素质有显著提高。全省科技开发、创新能力大幅度增强,高技术产业和高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取得重大发展,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
(五)富民兴黔,教育奠基。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认真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着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的主渠道作用,为经济建设输送各类合格人才。
实施科教兴黔,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其目标是:到2000年,全省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在部分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使全民平均受教育程度由现在的5年提高到7年左右;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逐步形成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的比例合理的教育系列;加强对高等教育的管理,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调整某些重复和不适用的专业,设置一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专业,使高等教育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开展扫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完善成人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重视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大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使之分期分批基本达到规定的设置标准,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依靠科学技术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
(六)科教兴农是科技兴黔的重点之一。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实施科教兴农,建立健全农村科技进步的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创建科技先进县活动,逐步形成农村科技进步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农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传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化。到2000年,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提高到40%左右。
(七)切实抓好先进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是当前科教兴农中最重要的工作。要着重抓好现有的先进适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并有选择地引进一批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加速推广应用。围绕本世纪末和2010年我省粮食、肉类、油料、烤烟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目标,按照“丰收计划”的实施要求,抓紧制定农技推广计划,确定重点推广项目,大力推广成熟的农、林、牧、渔综合增产技术,抓好一批肉、禽、蛋、奶、菜的高产、优质、高效规模生产技术成果的应用。切实加强“星火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度,搞好星火密集区和农村支柱产业的建设和发展,建立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业科技生产示范基地和一大批农业科技示范乡、示范村。
(八)切实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紧紧围绕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力量,协同攻关。在农作物、林木、畜禽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节水灌溉,科学施肥,农产品深度加工、贮运、保鲜和综合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技术领域,力争取得重大进展。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建立保护和有效利用农业自然资源的应用技术体系;抓好生物技术、微电子技术等现代高技术在农业研究、生产和经营管理上的应用技术开发,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保证。
(九)努力提高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水平。继续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机制作用,在全省乡镇企业实施“双百千万”星火工程,即到1998年,建立一百个科技示范基地或示范点,向乡镇企业推出一百项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组织千名科技人员、管理干部帮带乡镇企业,培训万名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通过这一工程的实施和深化,促进乡镇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的技术联合,调整产品结构和开创新的产业领域。要重点扶持一批有相当规模效益的科技型乡镇企业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其他企业的发展。要把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纳入行业管理的轨道,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为它们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促进乡镇企业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
(十)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通过政府统筹,农业、科技、教育部门紧密配合,把农业生产、科技推广、农业教育和人才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加强农业新技术研究和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继续抓好农民技术培训,办好乡、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到2000年,使获得“绿色证书”的农民达到20万人,获得农民技术职称的人数达到10万人。
  (十一)进一步搞好科教扶贫。扶贫工作也要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发挥科技人员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实行经济、科技、智力开发三结合和资金、技术、物资三结合。要按照《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加大资金、技术的投入和劳动力培训力度,提高扶贫项目科技含量,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脱贫的内在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每年从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要拿出5%,专项下达,用于扶贫项目前期费用。
            “九五”期间,继续抓好科技扶贫试验区的试验示范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重点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
(十二)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网络。按照“完善县级、强化乡级、发展村级”的原则,建立健全省地县乡村五级农村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关系,认真做好“三定”工作,乡镇一级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都要列入事业编制,由财政统一安排事业经费,管理体制由各地、州、市自行确定。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有关政策,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九五”期间,省、地、县财政每年都要拨出专款用于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各级各类农村推广服务机构都要继续办好农技推广服务实体和开发项目,逐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鼓励和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等民办组织开展科技活动,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继续大力发展农村科技示范户,到2000年,力争科技示范户达到全省总农户的8%,2010年达到15%,逐步建立农村科技管理体系。继续选配科技副县(市)长,逐步选配科技副乡(镇)长。
       三、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工业发展,提高工业增长的质量与效益 
     
       (十三)工业企业要从外延扩大、粗放经营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走以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的发展道路上来。到2000年,通过科技进步,组织实施“522”工程即整体改造50个大中型企业,上20个高新技术示范项目,建成20个产值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新增工业产值200亿元,全省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左右,2010年达到50%以上。      
(十四)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各类企业都要把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作为转机建制的重要内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都要建立健全自己的技术开发机制,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联合,小型企业要强化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联系,建立起自己的技术依托,在注重引进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加强技术创新,增强自主研究开发能力,面向市场,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和科学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生产、销售和服务。
(十五)继续推进产、学、研三结合。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多种形式进入国有非国有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参与重大工程论证、前期研究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对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的项目和共建的中试基地或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给予优先立项和支持。
(十六)进一步发挥国防军工企业的科技优势,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加快军用技术向民用技术的转移。大力推动国防军工企业与地方企业的联合与协作。通过军转民项目的实施,加快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
(十七)提高工业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围绕能源、原材料、机械、电子、以烟酒为重点的轻工业以及交通、通信、旅游等行业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攻关;重点开发推广电子信息技术、节能降耗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清洁生产和环保技术等共性技术。
四、大力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稳定支持基础性研究
(十八)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要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形成重点,形成产业,提高效益”的方针,充分运用我省资源、技术条件,集中力量在具有一定优势和实力的领域和产业中,跟踪国际水平,加强研究开发,积极创新,力争有所突破,加速形成产业,使一些高技术产业逐步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新的支柱产业。到2000年,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10%以上,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出口额占全省出口总额的10%左右。
(十九)加强高技术产业开发。加大经费投入强度,以火炬计划项目为先导,扶持发展高技术企业。“九五”期间,按照“立足近期、着眼未来”的原则,选择一批有一定开发基础、开发价值,又有发展前景的高技术开发项目,进行重点开发和生产扶持,形成规模效益,形成一批高技术企业,使其成为我省占领国内外市场的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对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有关的政策优惠。
(二十)强化开发功能,进一步理顺关系,努力办好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开发区特殊扶持政策,进一步改善软、硬环境,吸引人才、技术和资金,吸引国内外厂商、企业来开发区办高技术企业。要重点扶持一批自主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有市场竞争能力的高技术企业,扩大经济规模,掌握知识产权,成为高技术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发区内的企业,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和现代管理制度,强化科技开发功能。同时,要把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现有企业技术开发水平和装备水平,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作为各省级开发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办好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十一)鼓励、支持军工企业进行高技术开发,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办高技术企业或与企业密切结合,共同开发高技术产品。民营科技企业是发展高技术产业的一支有生力量,要给予同等的政策优惠,鼓励、引导他们健康发展。
(二十二)基础性研究是经济与科技发展的源泉和后盾。要从我省实际出发,确定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扬长避短,稳定地支持基础性研究发展,以我省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动力和成果储备为主要任务,侧重加强具有较大应用前景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按照“有所赶,有所不赶”的原则,选择基础与条件较好,投资较省,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课题,集中力量,重点开展研究,争取有所突破。要注意发展边缘交叉学科,支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紧密结合,重视软科学研究及应用。继续通过全省自然科学基金,逐步建立各种专项基金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基础性研究要与培养人才,特别是培养青年科学家和学科带头人结合起来,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研究。要注意发挥高等院校在基础性研究中的作用,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研究工作中相互交流与结合。
五、大力促进第三产业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十三)抓好科技含量高的新兴第三产业建设。大力培育信息咨询服务业,重点建设一批面向企业、面向市场的信息服务中心和以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节点的信息网络,创建一批骨干信息、咨询企业。加速发展科技咨询产业,鼓励创办各类科技咨询、服务实体,建立一批具有专业特色、面向市场的科技咨询机构,逐步形成高效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和综合的经济、社会信息服务体系,加速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
努力将现代科技成果运用于传统第三产业的改造与开发,积极扩大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在第三产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努力提高交通、通讯、商贸、财税、金融、保险、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生产、管理、服务信息化手段,解决关键的应用技术,推进第三产业现代化。
(二十四)加强对人口、资源、环境、劳动、安全、减灾防灾等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技研究开发。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加强对地方病、遗传病防治新技术的应用研究,提高对常见病、传染病、职业病的预防治疗水平,搞好民族民间医药技术的整理与开发,抓好岩溶山区土地资源保护、治理与利用的工程示范和技术推广,抓好河流污染综合治理、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利用的技术开发和工程示范,加强灾害性自然现象的监测预报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提高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努力发挥科学技术在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生活条件方面的作用。
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经济结合
(二十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调整科技系统结构、分流人才,搞活科研机构,放活科研人员,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强化科技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技进步体制,加强企业技术开发力量,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主体,解决科研机制重复设置、力量分散、布局不合理、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到2000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
(二十六)认真贯彻执行“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一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稳住少数重点从事基础性研究、有关国民经济发展长远利益的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及开发、社会公益性研究的机构,确保重大科技攻关活动。在开放和竞争的过程中,通过优化组合,保持一支精干的研究队伍,并从科研任务、经费、设备、基地等方面,切实给予支持,另一方面,以市场机制为主,放开、搞活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机构,使绝大多数这类机构逐步由事业法人转变为企业法人,多形式、多渠道与经济结合。要采取具体措施引导、促进这些机构企业化、集团化、产业化。有计划地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开发机构组成全省工程技术中心,从事系统化、配套化、工程化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鼓励和引导一部分机构直接进入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或以多种形式与生产部门联合,建成行业性或区域性的技术开发中心;鼓励一部分开发研究机构向科研、生产、经营一体化方向发展,转型为科技企业;引导一部分机构创办科技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等第三产业。
调整结构、分流人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各有关管理部门一定要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调查分析,对科研院所按实力进行分类,明确支持重点,确定调整方向,确定结构调整、人才分流方案和实施步骤,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通过试点,逐步稳妥推进。为保证这一改革平稳过渡,在改革的过渡时期内,继续对“放开”的科研机构给予政策性扶持。
(二十七)深化科研院所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设的试点。继续实行院所长负责制,建立和健全职工民主监督制度,推动科研院所在组织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科研制度等方面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建立有利于发挥科研机构优势,有利于激励人才,有利于多出成果、多出效益的科学管理制度。
(二十八)加强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中间环节和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我省财力条件和重点产业科技进步的需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建设和完善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中间试验与工业性试验基地等重点科研基础设施,增强科研与开发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中间环节。“九五”期间,建成和完善这类设施15个,到2010年达到30个以上,重点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全省国民经济计划,按项目落实资金和物资;经有关部门批准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使用费、商业网点设施费、人防费,实行零税率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
(二十九)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技术市场。认真贯彻《贵州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完善和加强省、地两级常设技术市场,建立和充实一批技术交易机构和技术信息服务机构,培养一支职业技术经纪人队伍,健全技术市场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技术合同评估、鉴定、认定登记及仲裁制度,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流通和各种技贸活动的开展。
(三十)加强对科技成果、专利发明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切实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专利法》、《科技进步法》、《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仲裁,分清个人发明与职务发明,法人产权和自然人产权,国有产权和非国有产权,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政策措施,在鼓励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的同时,有效地防止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流失,保护所有者的权益。在产权清晰和加强保护的前提下,鼓励科研单位、科技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将科研成果和专利发明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十一)认真贯彻《贵州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完善政策,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依法从事技术开发和技贸活动。鼓励实行科工贸、科农贸一体化经营。鼓励国有科技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探索国有民营的发展模式,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制度建设。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支持民营科技机构通过竞争承担政府下达的科研任务。引导和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分流出的科技人员,到民营科技企业从事专职或兼职的研究开发工作,增强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开发能力。
七、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提高全民族科技文化素质
  (三十二)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强大科技队伍。注重科技人员在实践中的培养提高,加强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建立多层次、多门类的科技培训体系和科技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定期进修制度。大力加强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特别是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为他们的研究、学习、深造创造条件,放手、放心让他们挑重任,促进他们尽快成长。发挥各类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培养科技人才主渠道的作用,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科技人才。要加快培养一批具有现代科技知识和经营管理才干的科技企业家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经纪人。重视产业部门的高级专家在培养应用型高级科技人才方面的作用,试行高等院校与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同时逐步扩大在职研究生培养数量。
     
            进一步做好优秀科技人才的引进工作。要注重从工人、农民中选拔培养科技人才和各类专业技术能手,重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
(三十三)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树立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形象,积极改善科技人员的学习、生活、工作条件。
建立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分流。抓好人才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人才流动的信息服务体系,妥善解决影响人才流动的有关政策性问题。根据省发(1992)11号和黔府办发(1992)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支持科技人员从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分流到生产第一线,允许和鼓励科技人员通过调动、借用、兼职、辞职等方式到乡镇企业、大中型企业和民办科技实体工作并取得合理的报酬,也允许上述企业以优惠待遇到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招聘科技人员,促进人才的双向选择和流动。
       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对直接承担国家和省科技攻关项目的科技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在核拨的科研费用中列支。对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科技人员,受益单位要在税后利润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奖励。对推动我省科技兴农、科技兴工和高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要实施重奖。要进一步提高全省科技进步奖奖金额度,对获得省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科研机构和人员,有关部门可再实行一次性奖励。
     
            对开发省级优秀新产品的企业和有功人员,要继续给予表彰和奖励。      要以工作业绩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完善考核晋升办法。要破格晋升在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科研单位和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内部自行聘任所需高、中、初级科技人员,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三十四)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科普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普工作体系,逐步增加科普工作的投入,有计划地搞好科普场馆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科普部门、各类研究学术团体和大众传媒的作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宣传、普及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引导人民群众用科学战胜迷信、愚昧和贫穷。
八、广泛开展国内、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三十五)加强与各省市区、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和邻近省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与国内各重点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广泛的、长期的、紧密的科技合作关系。大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这是我省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搞好政府间科技合作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民间科技合作,扩大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对外交流,重点加强先进技术、高技术领域的科技合作,积极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继续推动技贸结合,扩大科研单位和科技企业外贸自主权,推动我省高附加值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对高技术及产品的出口,享受国家给予的信贷、出口退税等政策性优惠。
(三十六)支持、鼓励科技人员特别是中青年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为他们出国进行合作研究、学习进修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创造条件。加强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根据我省经济与科技重点发展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积极引进、聘请国外科技、管理专家和出国留学生来我省工作。鼓励和吸引国外科技机构、企业和科技人员来我省进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或技术承包。
九、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
(三十七)采取有力措施,改革科技投入机制,鼓励、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科技投入,尽快扭转我省科技投入较低的局面,提高各项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到2000年,我省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要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1.5%。
(三十八)增大财政科技投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级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到2000年,省级科技三项费、事业费和基建费总计,要达到同级同期财政支出的5%,地(州、市)、县两级的比例也要有较大提高。同时,省、地(州、市)两级政府(行署)每年都要在基建拨款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贴息和解决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建设和科技人员住房问题。要通过财政划拨专款、三项费用筹集等措施,建立全省科技开发风险基金,专项用于高科技开发项目的风险担保。严禁扣压、截留、挪用科研经费。
拓宽科技融资渠道,增加科技贷款投入。在全省信贷计划中,增加科技开发贷款比重。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都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开发、推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重大科技工程的支持力度,安排相应的信贷资金支持科技开发和发展,解决科研和试生产中的关键设备和流动资金需要。对一些评估结论效益巨大、能够产业化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和科技推广项目,在国家批准的发行债券指标内,可以采取发行债券的办法筹资,或组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方式筹措资金。
(三十九)运用经济杠杆和政策手段,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逐步成为科技投入主体。工业企业要建立技术开发基金,并列入企业生产成本,其额度不得低于产品销售的1%,高技术企业不得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基金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监督制度,保证专款专用。各级政府、部门在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费中,要划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解决相应的科技问题。
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科教兴黔工作的领导
(四十)实施科教兴黔战略,是富民兴黔的重大举措,是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神圣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实施科教兴黔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省委、省政府每年至少分别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专门研究工作。党政第一把手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增强科技意识,亲自抓第一生产力。要从战略上把握好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要加强对科教兴黔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努力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要把建立推进科技进步工作的岗位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四十一)建立省科教兴黔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省科技、经济、教育等综合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办事机构设在省科委,对全省科教兴黔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各地、州、市成立相应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科技振兴经济的各项工作。
省科教兴黔领导小组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九五”计划目标、任务的要求,提出科教兴黔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措施,同时制定出相应的技术进步规划和实施计划。
(四十二)进一步搞好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对科教兴黔工作的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科学家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为了加强决策咨询工作,决定选聘专家,组成贵州省科技顾问团,作为省委、省政府科技进步宏观管理的决策咨询机构,对全省科技进步的有关政策、计划及重大项目的决策进行咨询、评估、论证。
(四十三)加强科技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树立良好的科学道德风范。坚决反对科研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纠正研究课题评审、成果鉴定、科技奖励中的不正之风。要加强科研机构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好广大科技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培养科技人员健康成长。
(四十四)在实施科教兴黔中,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社会科学的研究和运用,充分调动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紧紧围绕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开展科研活动,勇于探索,与自然科学工作者互相学习、紧密配合,为贵州振兴贡献力量。
(四十五)推进科教兴黔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的一项历史性任务,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为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做出贡献。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党外知名人士和各级科协、学术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以及新闻媒介在推动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为富民兴黔共同努力贡献智慧和力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尽快作出贯彻执行的具体部署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