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成果网
  • 首页
  • 成果登记
  • 优选资源
  • 精准对接
  • 成果转化
  • 合作专栏
  • 数据排行
  • 政策动态
  • 国家科技成果网 首页 政策 部门 查看内容

    中国专利局关于废止《关于缴纳第一次年费的补充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专利管理局(处),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
        现将一九九0年九月十九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第一号令》中所列的第32项《关于缴纳第一次年费的补充办法》一文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WeChat 微信公众号
    WeChat
    Hotline 服务热线
    Hot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