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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4〕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等十二项科技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11号)和《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科技部将组织实施201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201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科普统计调查工作采取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科普调查工作,保证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要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
      2. 不断提高科普统计调查质量。要充分总结科普统计调查经验,从扩大覆盖面、提高数据准确性等方面不断提高统计调查质量。科技部将对部门和地方具体负责科普统计调查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各部门和地方也要相应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保证统计工作质量。
      3. 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各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及各地科技厅(委)要确定一位统计调查联络员,并请于2014年4月20日前,将201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联络员名单报送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4. 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具体实施工作委托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承担。请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及各省(区、市)科技厅(委)认真填报201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并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黄东流
      电话:010-58882042
      传真:010-58882072
      电子信箱:kptj@istic.ac.cn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人才与科普处
      电话:010-58881783、58881772
      传真:010-58881766
      附件:1. 201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 科普统计调查表

     

    科 技 部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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