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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部关于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5个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4〕227号

     

    教育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总后勤部卫生部:
      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的要求,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7月9日科技部对“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5个实验室的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别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专家组认为,这些实验室在凝练研究方向、条件建设、队伍建设、运行管理和制度建设、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完成了建设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能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正常运行。科技部对验收专家组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批准这15个实验室通过验收(名单见附件)。
      希望上述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验收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完善实验室的运行管理,明确定位,突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水平与国际学术影响,加强合作研究与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重视开放共享,努力在出成果、出人才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带动本领域学科发展。请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继续大力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工作,为实验室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附件:通过验收的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科 技 部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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