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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科规〔20236

     

    各重大专项牵头责任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7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17号)等文件中关于地方配套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修订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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