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吉林省科技成果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通过提高登记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完成了吉林省全年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1、成果总量
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共登记科技成果487项。其中,由大专院校完成的成果222项,独立科研机构完成的成果142项,企业完成的成果56项,医疗机构完成的成果28项,其他单位完成的成果39项,分别占成果总数的45.59%、29.16%、11.50%、5.75%和8.01%。
2、成果评价方式
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登记的科技成果的评价方式分别为鉴定、验收、评审、行业准入、知识产权和结题等6种类型。据对487项成果的统计,鉴定成果数为276项,占评价项目数的56.67%;验收项目136项,占27.93%;评审项目34项,占6.98%;行业准入项目12项,占2.46%;知识产权成果11项,占2.26%;结题项目数18项,占3.70%。
3、科技成果完成人员情况
(1)单位属性
2010年科技成果完成人员中,大专院校的成果完成人员所占比例最高,为44.04%;其次是独立科研机构,为32.01%;企业、医疗机构成果完成人员的比例分别为9.28%和6.21%;其他成果完成人员的比例为8.46%。
(2)年龄结构
据对2010年登记成果的数据统计,科技成果完成人员的年龄比例分布为:35岁以下(含35岁)和36—45岁两个年龄段的成果完成人员所占比例较大,为67.85%;其次是46—55岁年龄段的成果完成人员,比例为24.40%;56—65岁年龄段的成果完成人员比例为3.71%;65岁以上年龄段的成果完成人员的比例为1.04%。
(3)学历结构
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登记科技成果完成人员的文化程度呈以下分布: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成果完成人员分别占完成人员总人次的19.48%、30.69%,本科、大专、中专及其他学历的比例分别为41.33%、6.33%、1.78%和0.38%。
(4)职称构成
2010年科技成果完成人员的技术职称构成为:院士占0.08%;正高占23.11%;副高占26.72%;中级占33.99%;初级占10.58%;其他完成人员的比例是5.51%。
二、科技成果的构成
1、成果来源
在登记的487项科技成果中,国家计划项目占成果总数的6.78%;部门计划项目占14.58%;地方计划项目占51.95%;部门、地方及民间基金项目占6.99%;国际合作项目占0.41%;横向委托项目占1.23%;自选项目占13.55%;其他占4.52%。
2、成果类别
吉林省科技厅2010年登记的487项科技成果中,应用技术成果398项,占登记成果总数的81.72%;基础理论成果66项,占成果总数的13.55%;软科学成果23项,占成果总数的4.72%。
3、发明专利授权情况
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登记的科技成果中有39个发明专利授权,其中大专院校为23个,占总授权数的58.97%;企业为11个,占总授权数的28.21%;独立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发明专利受权数均为2个,均占总授权数的5.13%;其他单位共1个,占总授权数的2.56%。
4、成果水平
根据对398项应用技术成果水平的分类统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成果为11项,占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2.76%;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55项,占13.82%;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181项,占45.48%;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131项,占32.91%;国内一般水平的成果20项,占5.03%。
三、科技成果的应用
1、成果所处阶段
吉林省科技厅2010年登记的398项应用技术成果中,处于大规模、大范围成熟应用阶段的成果为213项,占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53.52%;处于中试或制备样机、试样等中期阶段的成果为87项,占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21.86%;处于实验室、小试等初期阶段的成果为98项,占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24.62%。
2、成果涉及高新技术领域分布情况
吉林省科技厅2010年登记的487项科技成果中,涉及的高新技术领域有:农业,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电子信息等9个领域,共计330项,占登记成果总数的67.76%。在涉及高新技术领域的330个项目中,农业占46.06%;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占33.94%;新材料占5.45%;环境保护占3.64%;地球、空间与海洋和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占2.42%;光机电一体化和软件占2.12%;电子信息占1.82%。
3、成果应用行业分布情况
吉林省科技厅2010年登记的398项应用技术成果应用行业呈如下分布,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占登记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50.50%;第二产业,即制造业、建筑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6.78%;第三产业即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和地质勘查业等,占42.72%。
4、应用情况
吉林省科技厅2010年登记的398项应用技术成果中,已应用的成果293项,占登记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73.62%;未应用的成果105项,占登记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26.38%。对成果未应用的原因进行分析,资金问题占49.52%;技术问题占32.38%;政策因素占8.57%;市场问题占6.67%;管理问题占2.86%。
四、科技成果统计分析
1、科技成果登记总量稳定
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共登记科技成果487项,与2009的510项和2008年的413项相比,总量基本稳定。
2、成果主要来源仍为计划项目
在登记的487项科技成果中,国家计划项目占成果总数的6.78%;部门计划项目占14.58%;地方计划项目占51.95%,计划项目(国家、部门、地方)仍为登记成果的主要来源。
3、企业作为成果完成单位的技术开发主体地位需要进一步引导和加强
2010年由吉林省科技厅登记的487项科技成果中,由企业作为成果完成单位完成的成果仅为56项,仅占登记成果总数的11.50%,企业作为技术开发主体的地位需要进一步引导和加强。
4、以企业为主体的自有资金投入明显增多,社会科技投入明显增长
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登记的487项科技成果中,以企业为主体的自有资金投入占经费实际投入总额的91.80%,以政府部门投入为主体的状况已经有所改变,在一定程度上,以企业为主体的自有资金投入等社会科技投入已成为科技资金投放的主体。
5、成果大部分处于国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2010年由吉林省科技厅登记的398项应用技术成果中,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181项,占45.48%;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131项,占32.91%。而达到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仅为11项和55项,仅占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2.76%和13.82%,成果水平有待提高,成果层次有待提升。 
6、评价方式仍以鉴定为主
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登记的科技成果的评价方式分别为鉴定、验收、评审、行业准入、知识产权和结题等6种类型。其中鉴定成果数为276项,占评价项目数的56.67%,评价方式仍以鉴定为主。这与科技部要求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价中,评价方式应逐步由鉴定向验收过渡有一定的差距,亟待加以转变。
7、科技成果应用情况良好, 产学研一体化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2010年登记的398项应用技术成果中,已投入实际应用的成果293项,占登记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73.62%,成果应用情况良好。同时,对未应用的105项成果的未应用原因进行分析发现,资金问题占49.52%,技术问题占32.38%。这充分说明应继续加大产学研一体化力度,在研究开发阶段就应与企业需求挂钩,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产业化提前“修桥”、“铺路”。
    8、应用技术成果所占比例仍然较高
在吉林省科技厅2010年登记的487项科技成果中,软科学成果为23项、基础理论成果为66项、应用技术成果为398项,分别占登记科技成果总数的4.72%、13.55%和81.72%。应用技术成果所占比例仍然较高,接近90%,具有地方科研的显著特点,反映出我省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较强实力的同时,也表明我省在软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
9、农业、生物、医药科研区域优势依旧明显
我省作为农业、中医药大省,在农业、生物、医药等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在吉林省科技厅2010年登记的398项应用技术成果中,涉及高新技术领域有330项。其中,分布在农业,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应用技术成果为264项,占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66.33%,比2009年的63.95%还高了2.38个百分点,体现了较强的农业,生物、医药等研究领域优势特色。
10、原始创新意识和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登记的398项应用技术成果中,国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成果、国内技术二次开发成果总计98项,仅占登记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20.10%,而原始性创新成果却为318项,占登记的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79.90%,比2008年和2009年的76.75%和77.32%提高了3.15和2.58个百分点,原始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
11、科研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得到改善
首先,研究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高学历趋势明显。在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登记的487项科技成果中,91.5%的成果完成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学历趋势明显。其次,中青年科研人员成为吉林省科研的中坚力量。据统计,在2010年吉林省科技厅登记的487项科技成果的成果完成人员中,45岁以下的科研人员占科技成果完成人员总数的67.85%,科研人员构成进一步年轻化,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中青年为骨干的人才结构。高学历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已成为吉林省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加强我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也必将对吉林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1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的沟通,积极宣传科技部有关科技成果管理方面的最新政策,使科技人员及时了解科技成果管理方面的最新动态。同时,我们也将全面提高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登记体系,通过创新服务方式,绘制科技成果登记审批流程图,加强一次性告知等,积极推进网络预报、预审、公告等工作,提高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效率,降低登记成本,提高科技人员进行成果登记的积极性,努力开创2011年吉林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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