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发布
2013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工作范围共涉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个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以及37个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事业单位。
本年度报告结合新时期科技工作重点,以《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结合中央八项规定改进文风的要求,以“简洁、实用、新颖”为原则,打破原有的提纲模式,设计了由成果数量分析、成果质量分析、成果应用及转化情况、人才(成果完成人)情况、机构(成果完成单位)情况、统计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的新的分析框架;并将科技成果划分为政府项目和社会项目,分别分析其成果应用、推广形式、技术转让情况等,力争从不同角度展示2013年度全国登记科技成果的各方面情况,体现我国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科技工作者在各条战线上取得的丰硕成果。
本年度报告的编撰过程中,得到了各地方、各部门科技管理机构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